委机关各科(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8〕87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做好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委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委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外都应及时公开,构建阳光监管。
2.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按月公开所出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参股重点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简况等信息;做好国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加强国有资产调整、国有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大国有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及国有企业人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力度。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推进委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协调委主要领导至少开展1次在线访谈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各科室要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科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四)完善网站留言反馈机制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做好12345诉求件的接收、转办、催办、回复等工作,确保100%及时回复、处理。
(五)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明电〔2017〕79号),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六)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即时整改。
(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委机关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南平市国资委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