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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要求,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南平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可直接与南平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49号4号楼办公室6层

电话:0599-8868202   

传真:0599-8870930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npsgz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根据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2024年度,通过市政府及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条,发布各类国资国企信息144条,发布提案建议4条,发布征集调查8条,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通过“南平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提高办理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做好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动态简讯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日常监管,不断充实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提升工作透明度。开设政务新媒体“南平国资”微信公众号,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联动衔接,多渠道展示信息内容,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影响力,全面展现国资国企良好风貌。

(五)监督保障工作不断强化。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及新媒体采编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程序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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