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南委法办〔2025〕3号)要求,现将我委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认真履行普法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于5月底前制定完成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报我委备案。
二、各企业每年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或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至少各组织1次);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开展“法律七进”、宪法主题学习宣传等活动不少于3次。
三、各企业在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注意收集法治宣传教育的各种文字、图片及影音资料,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2025年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至市国资委考核分配与监督科。
(联系人:吴碧兰,联系电话:8870936,电子邮箱:npgzwtpk@163.com)
附件:2025年南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
南平市国资委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2025年南平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
| 普法类型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方式 | 工作计划 |
| 系统内部学法活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1. 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 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专题法治讲座;3. 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 开展机关干部精准普法宣传活动。 | 1. 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法治学习;2. 2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 2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4. 4月至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会;5. 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活动;6. 5月至9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7. 12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8. 全年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 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所监管企业子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所监管企业中层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1. 依托所出资企业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堂活动;2. 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 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4. 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教育。 | 1. 4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 5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3. 6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学习《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4. 6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学习《所监管企业子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所监管企业中层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5. 8月至11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学习《所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6. 9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会;7. 12月组织所出资企业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 动;8. 12月组织所监管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9. 全年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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